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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歌赠邹孝忠 醉歌赠邹孝忠

醉歌赠邹孝忠

老邹草檄如吹律,能令阴谷回阳春。

手提赤心献天了,布衫麻鞋惊市人。

戈船上嘘五里雾,诏发内府捐金银。

进贤冠者不好武,归来结屋看涛云。

却回孤愤与江浪,气压千人万人将。

或时饮就夷门屠,亦有挝掺渔阳唱。

埋名袖手君得辞,行宫今在江这湄。

高帝游魂正思沛,太王有道聊居岐。

一杯属君当起无,能令公喜令公怒。

捽摩青山斩两虎,搜搅中流鹅鹳语。

平生未受哙等伍,图中襃鄂尔如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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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陶孙(宋代)

字器之,号臞翁,一号臞庵,自称“东塘人”。淳熙七年(1180年)乡荐第一,客居昆山。在太学,曾写诗送朱熹,又作诗悼赵汝愚,忤韩侂胄。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历任海门县主簿,漳州府学教授、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因临安书商陈起刊刻《江湖集》受株连贬官。官至温陵通判。宝庆三年(1227年)卒。著有《臞翁诗集》2卷,收入《南宋群贤小集》。《江湖集》、《江湖后集》可见其佚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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