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舍七首 其七 旅舍七首 其七
我家碧鹳弟,尽用当执殳。摧颜伴老翁,意欲化白凫。
娟娟熨帛手,见之感无襦。坐念粟布谣,于乎予何诛。
取求不汝瑕,霸心生断袪。请观泽中雁,一一稻粱图。
旅舍七首 其七。宋代。敖陶孙。
我家碧鹳弟,尽用当执殳。摧颜伴老翁,意欲化白凫。
娟娟熨帛手,见之感无襦。坐念粟布谣,于乎予何诛。
取求不汝瑕,霸心生断袪。请观泽中雁,一一稻粱图。
敖陶孙(宋代)
字器之,号臞翁,一号臞庵,自称“东塘人”。淳熙七年(1180年)乡荐第一,客居昆山。在太学,曾写诗送朱熹,又作诗悼赵汝愚,忤韩侂胄。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历任海门县主簿,漳州府学教授、广东转运司主管文字。因临安书商陈起刊刻《江湖集》受株连贬官。官至温陵通判。宝庆三年(1227年)卒。著有《臞翁诗集》2卷,收入《南宋群贤小集》。《江湖集》、《江湖后集》可见其佚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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