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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雨送神曲 其二 解雨送神曲 其二

解雨送神曲 其二

触石兮山巅,倏四骛兮天边。惊霆怒兮电炽,翻河汉兮绳悬。

黍离离兮发嘉,穗垄高下兮水潺湲。欢吾人兮拜贶,请奉事兮无有穷年。

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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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宋代)

(1027—1090)宋南康军建昌人,字公择。仁宗皇祐进士。神宗即位,除秘阁校理,右正言、同管勾国子监。力诋熙宁新法,免校理,通判滑州。后历知鄂湖齐等州、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太常少卿。哲宗时进户部尚书。以反对车盖亭诗案穷治蔡确事,出知邓州,徙成都,至陕暴卒。少读书于庐山白石庵僧舍,仕则藏书山中,凡九千余卷,号“李氏山房”。有文集及《元祐会计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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