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师尹(宋代)
方师尹
方师尹(一○九九~?),字民瞻,一字元寿,信州弋阳(今属江西)人。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四十九(《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十九年,知泰和县。二十七年,总领淮西江东钱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四)。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于广西提点刑狱任论罢。事见清光绪《泰和县志》卷一五。 ►方师尹的诗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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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师尹(一○九九~?),字民瞻,一字元寿,信州弋阳(今属江西)人。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四十九(《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十九年,知泰和县。二十七年,总领淮西江东钱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四)。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于广西提点刑狱任论罢。事见清光绪《泰和县志》卷一五。 ►方师尹的诗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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