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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阳(明代)

李梦阳

李梦阳(1472-1530),字献吉,号空同,汉族,庆阳府安化县(今甘肃省庆城县)人,迁居开封,工书法,得颜真卿笔法,精于古文词,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强调复古,《自书诗》师法颜真卿,结体方整严谨,不拘泥规矩法度,学卷气浓厚。明代中期文学家,复古派前七子的领袖人物。 ►李梦阳的诗文(1339篇) ►李梦阳的名句(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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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李梦阳创作的乐府和古诗较多,其中有不少富有现实意义的作品,且寄寓了作者力求有所改革的政治理想。《朝饮马送陈子出塞》揭露了明朝军队的腐败:"万里黄尘哭震天,城门昼闭无人战";还描写了劳动人民的悲惨处境:"今年下令修筑边,丁夫半死长城前。"笔力颇为苍劲沉重。《君马黄》刻画宦官的骄横,也栩栩如生。坐车的宦官由于"前径狭以斜,曲卷不容车",竟然下令拆房毁屋,于是"大兵拆屋梁,中兵摇楣栌,小兵无所为,张势骂蛮奴",暴露了封建统治集团的罪恶。《空城雀》通过对群雀啄麦、坐享其成的描绘,表示了对既无利弹、又蔑网罗的贫苦"翁妪"的同情,很有深意。《玄明宫行》铺叙了宦官住地的盛衰,抨击了他们的穷奢极欲,更嘲讽了这些家伙顷刻烟消云灭的可悲下场。

  李梦阳的乐府、歌行在艺术上有相当成就。他善于结构、章法,如《林良画两角鹰歌》从画说到猎、从猎生发议论,后画猎双收,很见功力。但时有雕凿之痕,并未臻于自然流转的神境。另有部分乐府模拟严重,不足取。除乐府、歌行之外,李梦阳的七律也有特色。他专宗杜甫,七律多气象阔大之辞。如《台寺夏日》对台寺的描绘,很有磅礴飞动的气势,并蕴藏着鉴古知今的情思。他创作七律,也能注意开阖变化。王维祯认为:"七言律自杜甫以后,善用顿挫倒插之法,惟梦阳一人。"但也应看到,李梦阳的七律并非全是雄浑健拔之作,还有少数兴象飘逸、风味盎然的诗篇。如《舟次》"贪数岸花杯不记,已冲风雨□犹牵",《春暮》"荷因有暑先擎盖,柳为无寒渐脱绵",用词精警而自然,情趣横生而不落俗套,另具一种风致。著有《空同集》66卷。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明成化八年十二月七日(1473年1月5日),李梦阳出生于甘肃庆阳,自幼家贫,10岁时举家随父还归故里,故《登科录》直书李梦阳为河南扶沟人。父时任封丘周王府教授,颇受温和王信赖,李梦阳也深得器重,“入饱出嬉”,学业长进。

得罪权贵
  弘治六年(1493),李梦阳登癸丑科乡试解元,弘治七年(1494)登甲寅科进士。初授户部主事时,即对当时外戚建昌侯侯张延龄怙宠横甚,人莫敢问的嚣张气焰深恶痛绝。他不畏权势,直言上书,写了有名的《应诏指陈疏》,直陈时弊的“二病、三害、六渐”,大胆地揭发了寿宁侯“招纳无赖,网利贼民、夺人田土,拆人房屋,虏人子女,要截商货,占种盐课,横行江河,张打黄旗,势如翼虎”等罪行,因此引来杀身之祸。寿宁侯怀着对他的刻骨仇恨,于帝前对其百般陷害,将其解职问罪,严刑拷打,诸贵戚亦并急欲杀害李梦阳而后快,后因皇帝不许,李梦阳才得官复原职。

几经沉浮
  弘治十八年(1505),李梦阳进郎中,时明武宗(即正德皇帝)初立,宦官刘瑾等“八虎”使皇帝万机渐废,诸大臣上书皆不能上达,他又毅然为户部尚书韩文写疏揭发刘瑾,几成杀身之罪。先是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刘瑾假传旨贬李梦阳为山西布政司经历(掌管出纳文件),并勒令其退职回家,后刘瑾又罗织罪名,使李梦阳入狱。多亏康海力求,才使李梦阳免死。

  正德五年(1510),刘瑾被诛,李梦阳被平反,官复原职,升为江西按司提学副使。后又因其得罪人太多,最后以李梦阳“欺压同列、挟制上官”之罪让其居家住闲。

  正德十四年(1519)宁王朱宸濠谋反被诛,原衔恨之人趁机揭发李梦阳是其同党,又将李梦阳逮捕入狱。多亏大学士杨廷和、刑部尚书林俊等人上书力陈李梦阳无罪,才使他得以获释。

终不复仕
  嘉靖帝即位后,诸大臣虽对李梦阳相继屡荐,终因几十年风雨的世宦生涯,使李梦阳看透了世间之险恶,竟不为官。他治园池,招宾客,饮酒著述,名驰海内。嘉靖八年十二月三十日(1530年1月28日),李梦阳卒,时年五十八岁。隆庆初年,谥景文。

李梦阳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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