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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韡(明代)

李韡

李韡,字鄂先。番禺人。明穆宗隆庆元年(一五六七)举人。初授太仓州学正,晋南宁府推官。迁判宁国府,转知全州,寻擢临安府同知。以监军平寇有功,除武定府知府。旋卒。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有传。 ►李韡的诗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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