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林苑御筵奉诏送文太师致政归西都四首 其一 琼林苑御筵奉诏送文太师致政归西都四首 其一

琼林苑御筵奉诏送文太师致政归西都四首 其一

车后鹓鸾随剑履,帐前貔虎拥旌旄。星环紫极三阶正,鳌立青天一柱高。

上苑金杯新锡饯,下都银钥旧均劳。重来更捧宸章烂,华衮何如玉字褒。

归西 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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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佃(宋代)

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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