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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诗经 赞美 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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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创作背景

  旧说中《毛诗序》以为诗旨是刺齐哀公(周夷王时代人)迷恋打猎,致使齐国好猎成风,荒废政治,朱熹《诗集传》虽谓此诗“以便捷轻利相称誉”,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今人一般不取这些旧说,认为旧说系比附,从此诗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

参考资料:

1、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89-190

2、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88-190

还鉴赏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佚名(先秦)

佚名不是没有姓名的人,而是作者没有署名,或是由于时间久远等原因作者的真实姓名查无根据,或者根本就无法知道作者是谁。也有的是由于集体创作或是劳动人民从很久远的时候就流传下来的作品,这样的作品的作者就被标作“佚名”。简单来说,佚名就是指作者是匿名发表,或是无法知道作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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