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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奸论 辨奸论

辨奸论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静者,乃能见微而知著。月晕而风,础润而雨,人人知之。人事之推移,理势之相因,其疏阔而难知,变化而不可测者,孰与天地阴阳之事。而贤者有不知,其故何也?好恶乱其中,而利害夺其外也!

  昔者,山巨源见王衍曰:“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郭汾阳见卢杞曰:“此人得志。吾子孙无遗类矣!”自今而言之,其理固有可见者。以吾观之,王衍之为人,容貌言语,固有以欺世而盗名者。然不忮不求,与物浮沉。使晋无惠帝,仅得中主,虽衍百千,何从而乱天下乎?卢杞之奸,固足以败国。然而不学无文,容貌不足以动人,言语不足以眩世,非德宗之鄙暗,亦何从而用之?由是言之,二公之料二子,亦容有未必然也!

  今有人,口诵孔、老之言,身履夷、齐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言语,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而阴贼险狠,与人异趣。是王衍、卢杞合而为一人也。其祸岂可胜言哉?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此岂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竖刁、易牙、开方是也。以盖世之名,而济其未形之患。虽有愿治之主,好贤之相,犹将举而用之。则其为天下患,必然而无疑者,非特二子之比也。

  孙子曰:“善用兵者,无赫赫之功。”使斯人而不用也,则吾言为过,而斯人有不遇之叹。孰知祸之至于此哉?不然。天下将被其祸,而吾获知言之名,悲夫!

古文观止 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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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奸论创作背景

  1069年,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遭到保守人士的反对。保守派为打击王安石,传出了这篇文章,并署名为已死去的苏洵,借以闲适作者早在王安石变法之前就“见微知著”,预见到他得志必为奸。《辨奸论》是否是苏洵所作,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

辨奸论鉴赏

  把《辨奸论》全文连贯起来看,在写作目的上,作者确有所指,而所指的具体人物,作者又未点明。我们也没有必要进行烦琐考证。仅就立意谋篇上来说,本文确属古文中的名篇。

  作者提出的“见微知著”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要轻视小事情,大事情都是由小事情积累而成的。“防微杜渐”早就是古人奉为圭臬的名言。正如清人吴楚材所说:“见微知著,可为千古观人之法。”

  本文突出的成功之处在于谋篇。文章开始先将天象和人事进行比较,指出了人事比天象更难掌握,并说明这是由于“好恶”和“利害”所形成的必然结果。言之有理,持之有故,不能不令人首肯。接着,又通过历史上山涛、郭子仪对王衍、卢杞的评论,说明了山、郭二人的评论虽有一定道理,但也有所疏漏,这就为下文的“今有人”起了铺垫作用。本文的第三段是作者倾注全力发泄的部分,将“今有人”的种种表现尽情地加以刻画,一气呵成,有如飞瀑狂泄,其笔锋之犀利,论证之严谨,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而在结尾处,作者又留有余地地提出两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这就使人感到作者所持的公允的态度。

  作者在批评“有的人”时,把生活习惯(如不修边幅)也作为攻击的口实,未免失之偏颇了。但是,这点微疵并不足以影响本文的成就。

苏洵(宋代)

苏洵(1009年-1066年),字明允,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眉山人)。北宋文学家,与其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均被列入“唐宋八大家”。苏洵长于散文,尤擅政论,议论明畅,笔势雄健,有《嘉祐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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