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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韵酬陈判官 用前韵酬陈判官

用前韵酬陈判官

刺桐花发照人明,三看薰风舞绛英。

海近鱼肥随米贱,山高溪净照人清。

久闻射策先黄甲,何意栖鸾尚赤城。

顾我婆娑老林下,看君事业映簪缨。

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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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勋(宋代)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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