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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狱诗 其二十三 议狱诗 其二十三

议狱诗 其二十三

大夫刑弗上,北面聊宠珍。一德岂不丽,四维良可敦。

造室引自裁,徒宫非等论。盘水无剑辱,朝堂有杖冤。

死灰未及焰,狱吏从此尊。吁嗟洛阳泪,汉文犹寡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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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汸(明代)

(1497—1582)明苏州长洲人,字子循,号百泉。皇甫录第三子。嘉靖八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官至云南佥事,以计典论黜。好声色狎游。工诗,尤精书法。有《百泉子绪论》、《解颐新语》、《皇甫司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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