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判争猫儿状 又判争猫儿状
猫儿不识主,傍家搦老鼠。两家不须争,将来与裴谞。
又判争猫儿状。唐代。裴谞。
猫儿不识主,傍家搦老鼠。两家不须争,将来与裴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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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谞(唐代)
裴谞(719—793)字士明,闻喜人,裴宽之子。裴婿明经及第后.初仕河南参军事,累迁京兆仓曹参军,由于虢王李巨的表荐,又调为襄、邓营田判官,他为人清明豁达,举止潇洒。 天宝十四载(755年),安禄山攻陷东都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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