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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李长芦先生 送李长芦先生

送李长芦先生

十年相见倍相亲,风表依然道义存。几忆趋庭陪鲤对,无缘缩地拜龙门。

停杯慷慨论前事,抚剑踟躇感旧恩。一别重逢更何处,雁声东下海云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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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景明(明代)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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