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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别李梅庵同年 赠别李梅庵同年

赠别李梅庵同年

客里招寻许更过,城南花药讨春多。悲欢离合有如此,历落嵚奇无奈何。

四海与君同意气,百年相见苦蹉跎。买山旧约终须践,拟脱朝衣制芰荷。

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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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圣(清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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