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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美人 其一 虞美人 其一

虞美人 其一

果能识得西来意。成佛生天矣。入家心性出家身。证到大乘境界最多情。

沉吟寸草春晖杳。刻画臣能造。应知作者古名家。硬笔盘空奡兀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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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旭(清代)

1877.3.5-1925.7.7,字天梅,号剑公,别字慧云、钝剑,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人,中国近代诗人。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后来转向支持革命,与柳亚子、陈去病等创立南社。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天梅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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