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纲领性文件。1853年(咸丰三年)下半年在天京(今江苏南京)颁布。太平天国在反对清朝统治和外国侵略的农民战争中,曾设想了“地上天国”或“小天堂”的理想,作为这次革命的目标。这种理想集中体现在天朝田亩制度中,其核心是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其中规定,遍天下土地全归以天王为代表的“上主”所有,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好坏搭配,平均分配给每个成员。成员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兼营种桑养蚕、喂猪、饲鸡、织缝衣裳等副业。
四卷。清世宗敕撰。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是清朝定鼎北京后的第三代皇帝。雍正六年(1728年),清朝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大案,即曾静反清事件。次年,清世宗在处理此案之后刊布了《大义觉迷录》。内收上谕十道、审讯词及曾静口供47篇、张熙等口供2篇,后附曾静《归仁说》1篇。本书保存曾静、吕留良及严鸿逵强烈反满言论,并揭示康熙末诸子争夺皇权、胤禛得位及其后之相应措施等具体情节。有雍正年间内府刻本及近年中华书局 《清史资料》 本行世。这是一部充分反映编者思想及政治主张而十分奇特之书。
又作《御定资政要览》,三卷,后序一卷。清爱新觉罗·福临撰。该书凡三十章,曰:君道、臣道、父道、子道、夫道、妇道、友道、体仁、弘义、敦礼、察微、昭信、知人、厚生、教化、俭德、迁善、务学、重农、睦亲、积善、爱民、慈幼、养生、惩忿、窒欲、履谦、谨言、慎行、爱物。每篇皆有笺注,亦系福临亲撰。其体裁仿周秦诸子,义理本于儒经,笔法兼裁子史。大旨在于阐述修身、齐家、治国之道。书中以亡明为鉴,认为,明之季年三纲沦而九法,谗佞坐于上而奸宄坐于下,日偷日薄,人心坏而国运随之,天数乃终。试图以儒家伦理矫正世风人心。该书有《四库全书》本。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至于偏居窃位,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则一概不录。其纪事取之正史,论断依据《资治通鉴纲目》。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
宋代林虑、楼昉辑录。二十三卷。书前有林虑序,另有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蒋瑎序及元顺帝至正九年(1349)苏天爵序。元刊本。林虑曾任开封府椽,楼昉曾任宗正寺主簿。林虑辑录的《西汉诏令》十二卷,从班固汉书中辑录汉高祖元年至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前206年至公元5年)历朝皇帝的诏令。其中有高祖疑狱诏,文帝除诽谤法诏、诏议犯法者收坐、除肉刑诏,景帝诏议受所监临令、减笞诏、谳狱诏,武帝诏议不举孝廉者罪、赦天下诏,宣帝子首匿父母等勿坐诏,元帝诏毋征召证案不急之事,成帝减死刑诏,哀帝限名田诏等。楼昉辑录的《东汉诏令》从各种史书中蒐集了汉光武帝建武元年至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5—214)间皇帝的诏令,共十一卷。其中有光武帝省刑罚诏、赦殊死以下、田租三十税一诏、杀奴婢不减罪诏,明帝公卿遵时令平罚诏,章帝纠嫁娶非法者诏、诏纠狱吏胁迫无辜、诏除禁锢、胎养令,和帝察荷吏诏,献帝原轻系狱等。该书对研究汉代法制和汉代统治者的法律思想有一定参考价值。
元代建立之前蒙古国之法律条文。“扎撒”,蒙语“法令”之意。宋代郑思肖《心史·大义略叙》:“又有三段剗杀,彼曰扎撒,此曰条法,彼曰大扎撒者,大条法也。”成吉思汗时代,蒙古开始出现成文法——扎撒,为部落首领发布之号令。窝阔台继位后,将成吉思汗之扎撒整理重新颁布,称为“大扎撒”,令蒙古世代遵守,直到蒙古灭掉西夏和金,占领中国北方领土之后,其断理狱讼、始采用金律(即金之《泰和律》)。
简称《上谕八旗》,允禄、允礼等奉敕编纂。始编于雍正九年(1731),编定于乾隆间。有武英殿本及《四库全书》本行世。该书共13卷,约20余万字,为雍正帝胤禎在位时对八旗官员之训谕汇集。胤禛在位13年,每年所谕各编为一集。其即位之初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十二两月部分并入第一卷。这是有关八旗事务的重要文献资料,凡有关八旗之政治、经济、军事、吏治、文教、生计、礼俗、风化、宗教及日常旗务等诸方面问题无不涉及,并对各类问题均有明确指示。其体裁为编年汇集,不便之处,是诸多问题交织于一起,缺乏分类。该书如实收录了胤禛有关八旗之所有谕旨,或长或短,长者一篇训谕超过万言,如雍正四年六月初三日一条即万言以上,而短者仅三两句话。但均言之有物,不尚空谈。
全称《大清太祖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睿武端毅钦安弘大定业高皇帝圣训》。4卷。康熙二十五年(1686)敕纂。分类汇辑努尔哈赤治国安邦的各种言论,类下再按时间顺序排列。全书共92条,分为26类,包括敬天、圣孝、神武、智略、宽仁、论治道、训诸王、训诸臣、经国、任大臣、用人、求直言、兴文治、崇教化、勤修省、节俭、慎刑、恤下、辑人心、通下情、明法令、鉴古、赏功、昭信、诫逸乐、谨嗜好等。是研究努尔哈赤生平和思想的宝贵史料。乾隆四年(1739),乾隆皇帝以其藏于内府,群臣无法得见,起不到训谕的作用,于是下令内府刻版印行,使其流传。至清朝末年,又出现了多种翻刻本。
全称《大清圣祖合天弘运文武睿哲恭俭宽裕孝敬诚信中和功德大成仁皇帝圣训》。60卷。雍正九年(1731)敕纂。分类汇辑玄烨治国的各种言论。雍正九年,在实录馆进呈刚修成的圣祖实录的同时,雍正皇帝又命令馆臣另修圣训一书,使之与实录相经纬,各有侧重。此书共分为32类,包括圣孝、圣德、圣学、圣治、敬天法祖、文教附武科、武功、恤民、任官、广言路、严法纪、理财、慎刑、重农桑、兴礼乐、省方、治河附运河北河水利、澄叙、赏赉、蠲振、积贮、饬臣工、训将士附恤兵、褒忠节、恤旧劳、广幅员、弘制度、弭盗、牧政、礼前代、柔远人等类目。它是研究玄烨生平和思想的重要史料。此书于乾隆六年(1741)刊刻印行,清朝末年又有多种翻刻本出现。
一百五十九卷。和硕庄亲王允禄缮录刊布。雍正七年(1729),世宗宪皇帝,应廷臣的请求,命和硕庄亲王缮录,雍正九年(1731)告成,所载上起雍正帝登极、下止雍正七年。乾隆皇帝即位以后,再命和硕和亲王弘书编次,乾隆六年(1741)告成,编录雍正八年(1730)至十三年(1735)上谕,校正续刻补为全书。原本皆以每月别为起讫、不标卷数、仍依旧次,厘为一百五十九卷,原本未题书名,因其中由内阁宣示者居多,故题曰“上谕内阁”。将内阁处理政务票拟的意见,皇帝特颁的训诰,一一记述。
全称《大清世宗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大孝至诚宪皇帝圣训》。36卷,乾隆五年 (1740) 敕编成书,有《四库全书》本及《十朝圣训》本行世。全书30余万字,为清世宗胤禛之言论集。胤禛在位时间虽不甚长,但正如《四库全书提要》所说:其“励精图治,日昃不遑。端拱九重而念周四海,为万世永赖之计,故理繁浩剧而不避其烦。厪一夫不获之心,故虑远防微而不遗于细。”临御治国事无巨细,均留意在心,皆有指示见解。按单位时间计算其言论甚多,且篇幅甚长。全书分为29类,包括圣德、圣孝、圣学、敬天、法祖、文教、武功附武备、敦睦、用人、恤臣下、爱民、恤兵、察吏、训臣工、励将士、广言路、理财、慎刑、重农桑、厚风俗、治河附水利、蠲赈、积贮、谨制度、崇典祀、笃勋旧、褒忠节、绥藩服、弭盗等类目。是研究胤禛生平和思想的珍贵史料。有刻本及石印本、铅印本传世。
又作 《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共360卷。雍正十年(1732) 命臣下校刊,次年编成付印。乾隆初补辑,最后成书。有雍正十一年(1733)及乾隆三年(1738) 内府本、红活字本,以及 《四库全书》本行世。清代雍正朝朱批奏折选编。雍正十年(1732),为督使臣僚循规守制,敕鄂尔泰、张廷玉纂辑,以让“天下臣民展读,咸知朕图治之念,诲人之诚。”翌年次第印就,随时颁赐诸臣,乾隆三年(1738)全书成。书内拣选了历年雍正皇帝亲笔批答的223名总督以下、道员以上,及提督、总兵等地方大臣所上奏折8000余件,刊印十八函、一百十二帙、三百六十卷。卷首雍正皇帝御制序文,卷末乾隆皇帝后序。该书刊印格式为,每件端书“朱批”二字,用朱红色套印朱批原文,下面用黑色刊印奏折文字。全书按具奏人顺序编排。虽对原文多有删改,但仍为研究雍正时期历史和清代奏折制度的重要史料。原抄本现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廷内务府刊本传世。
六卷。康熙二十六年(1687)圣祖仁皇帝恭编,乾隆四年(1739)乾隆皇帝为此书写了序言刊布。有《四库全书》本及《十朝圣训》本行世。该书共3万余字,为清世祖福临之分类言论集。分类汇辑福临有关治国的各种言论。全书共收录113条,分为32类,包括论治道、敬天、圣孝、圣学、谦德、节俭、儆戒、敦睦、谕群臣、求言、纳谏、任官、考绩、选举、诫饬臣下、理财、恤民、赈济、重典祀、礼前代、褒忠节、兴文教、谕将帅、招降、谕外藩、仁政、体群情、安民、慎刑、惩贪佞、除弊、宥过等类目。该书是研究福临生平和思想的珍贵史料。乾隆四年(1739),与清太祖、太宗圣训同时刊布,清末也出现了多种翻刻本。
中国北宋诏令专书。原书未写明纂辑者,仅有少数抄本传世。原名《本朝大诏令》、《皇朝大诏令》。政书。南宋绍兴间宋绶后代编纂。原本240卷,今阙卷七十一至九十三、一百零六至一百十五、一百六十七至一百七十七,实存196卷。是书共收录自宋太祖建隆至徽宗宣和间所颁重要诏令3,800余篇(缺卷不计),分为帝统、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皇后、妃嫔、皇太子、皇子、亲王、皇女、宗室、宰相、将帅、军职、武臣、典礼、政事等17门,门下分目及子目,编年纂次,其中政事一门占全书篇幅之五分之三。是书多取材于北宋各朝官私所修政书及政府档案,多有《宋史》及他书所未载者,为研究北宋政治的重要原始资料。初刊于南宋嘉定三年(1210),元、明以来仅有钞本流传,甚为稀少。各钞本缺卷均同,可知其残缺已久。1962年中华书局据北京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本校订断句,排印出版。
北宋宋敏求编。共130卷,为唐代各朝诏令的总集,系作者根据其父宋绶所纂辑之稿整理而成。体例上共分为帝王、妃嫔、追谥、册谥文、哀册文、皇太子、诸王、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蕃夷等13门类。每一门类下又分有细目。诏令是以皇帝的名义所发布的官文书,它和《起居注》、《实录》一样,同为记述当时政治大事的直接史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尤其是唐代的《实录》除《顺宗实录》5卷外,都已佚失,更显出其珍贵,可以纠正两《唐书》记载上的错误和弥补其空白。如根据该书第99卷所载咸通三年十月《分岭南为东西道敕》,可以纠正《新唐书·方镇年表》中以象州为蒙州之误,并弥补其龚州、藤州、岩州三州之缺。根据该书第81卷《修晋书诏》,可以纠正《旧唐书·房玄龄传》及《令狐德棻传》中将贞观二十年始修《晋书》为贞观十八年之误。又如唐敬宗本为宦官所杀,两《唐书》均隐晦其事,而在该书第114卷《江王下教》中则具载其详。杨太真本是寿王妃以及她后来度为女道士的经过,《旧唐书》亦颇隐晦,而在该书第40卷《册寿王杨妃文》和《度寿王妃为女道士敕》中,则明证其事。特别是该书第83卷以后政事、蕃夷二大类中所收诏令,直接关涉到唐代的政治、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