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成自述》是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被俘后所写的一篇自述,全文约五万余字,现存33,300多字,比原本少10,000余字。1864年7月22日(同治三年六月十九日),李秀成兵败被俘。曾国藩在处决李秀成之前,令李秀成在囚笼中书写供词,自同治三年六月廿七日至七月六日,每日约写七千字。曾国藩亲自审阅,供状上每行每句都有曾国藩朱笔圈点,改正人名、地名的错误和错字,“其谀颂楚军者删之,闲言重复者删之”。例如:“有一日”简化为“一日”,“具”改为“俱”;“寻”改为“浔”,“两国奸民”改为“曾帅追兵”,也有写成“左京堂”之误,曾国藩却不改正为“左宗棠”。李秀成被处决后,曾国藩将其自述原稿删改一部分,并撕毁原稿第74页以后的内容,命人抄写送军机处,名为《李秀成亲供》,只有二万七千余字,原稿送曾纪泽处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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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歌声里霸图空,血染胡天烂漫红。

煮豆燃箕谁管得,莫将成败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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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头宫女谈天宝,名士新亭有泪痕。一样兴亡千样感,南东事业倍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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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翻光复照神州,虎踞龙蟠拥石头。但使江东王气在,共和民政自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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